替你们干活,杀船员,拿赏金,我啥都敢干。”
正好分部的部长路过,瞧见这一幕,挑了挑眉。他走过来拿起她手里的刀,掂量了两下:“这刀沉,你拿得动?”
她没说话,伸手把刀接过来,虽然手抖,却硬是举了起来。
部长笑了:“有点意思。行,留下吧,跟着队里先学。”
就这么,她成了分部的小杂役。别人嫌脏嫌累的活,她都抢着干——清洗兵器、整理赏金账册、跟着有资历的内鬼学认船员据点的地图。
有回队里出任务缺人,内鬼带着她去了,她盯着机会就往上冲,镰刀挥得不准,却敢往船员堆里扎。
回来时,她胳膊被划了道大口子,她自己找块布条缠上,该干什么干什么。
慢慢的,她练出了本事。
第一次独立完成任务,她杀了个悬赏五十袋金星的船员小头头,把金星原封不动交上去时,部长拍着她的肩说:“行啊丫头,以后就叫你‘赏金猎人’吧。”
从那以后,她更拼了。穿红衣是因为有次任务时衣服被血浸透,她索性干脆一直穿红的——血溅在上面看不出来,省得麻烦,还要洗,有这时间不如多杀几个船员。
她往上爬得快,从分部到总部,从跟着别人到自己带队,手里的镰刀换了三把,攒的金星够买个小院了,可她没买,都换成了兵器和情报——她没忘,还有笔账没算。
她一边出任务,一边找当年的证据。找了快十年,总算凑齐了:
她找到了当年给母亲看过伤的医生,那医生还记得母亲身上的青紫伤痕;
找到了父亲当年跟人吹嘘“卖女儿能挣钱”的证人;
甚至在父亲旧屋的墙缝里,找到了母亲写的日记,里面记着父亲常年家暴的事。
她拿着这些证据,去了内鬼阵营的法庭。
法庭上,父亲的亲戚跑来劝她:“他再不对也是你爸,家暴和虐待儿童最多判无期,你别做得太绝。”
她没理,站在庭上把证据一桩桩摆出来,指着父亲说:“他杀了我母亲,还想卖了我,对我来说,他早不是我的父亲了。”
最后,法官判了死缓。
有人说她心狠,连父亲都不放过;也有人说她做得对,是父亲活该。
她听了都没反应——别人怎么说不重要,重要的是,母亲能瞑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