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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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詔书很长,胡濙足足念了一刻钟。

  待胡濙宣读完毕,朱祁鈺缓缓起身面向群臣与在场將士:

  “朕既受天命,当行天事。

  今瓦剌犯境,国家危殆,朕与诸卿、与京城百万军民,已无退路。

  朕於此立誓:必与北京共存亡,必与大明共存亡!”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呼喊声如海潮般汹涌澎湃,震彻云霄。

  朱祁鈺满意的看著现场的君臣,转头看向兴安:“兴安。”

  兴安心领神会,展开一份詔书,这份並非翰林院草擬,而是朱祁鈺亲笔所书。

  “奉天承运皇帝,詔曰:

  自正统十四年九月初六日昧爽以前,官吏军民人等有犯。

  除谋反、大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谋故杀人、蛊毒魘魅、毒药杀人、强盗不赦外。

  其余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

  天下田赋,正统十四年秋粮减免三成,河北、山西等遭兵燹之地,全免一年。

  京师戒严期间,所有官员俸禄照常发放,守城將士餉银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