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美,吃不胖。
孙富嘴角抽搐,这姑娘还真是心大。
跳江没多长时间,除了病了一场,活脱脱没一点后遗症。
他当初是得有多么鬼迷心窍,才会觉得杜微惹人怜爱,是个梨花带雨柔弱无骨的女人呢。
柔弱无骨?
呵呵哒,一拳头砸断一棵树的是肉吗?
孙富是彻彻底底被笙歌之前那一手震慑住了。
“杜姑娘说的对。”
“在下对这绍兴府也颇有了解,不如我带路?”
疼久了,脸就麻木了,说话反而利索了。
“带路可以,但你是不是要带个斗笠遮遮脸。”
丑,妨碍食欲……
孙富手指一僵,连连点头,他这副样子走在街上难免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杜微还有这般细心善解人意的时候。
既然这么善解人意,当初揍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手下留情?
宝宝心好痛……
硕大的斗笠戴在头上,孙富的整张脸都被埋在阴影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可舒服多了,谁愿意整天对着一张猪脸。
猪脸……
差点忘了,她自己曾经也是一头猪。
真是难为小白了,曾经那么俊俏贵气的小白就得天天看着她这头猪,还得喊一声二师兄……
……
孙富不愧是个吃喝玩乐的好手,找到的酒楼倒也称得上一句高大上。
也许这孩子是被笙歌吓得有了心理阴影,死活都不愿意去雅间。
孙富表示,呆在一个小空间里没有外人,他没有安全感啊。
他那个小厮,那绝对是坑他的。
笙歌无语,如果她想杀了孙富毁尸灭迹还用等这么久?
深不可测的江水,她只要把孙富一脚踹下去,连最后一步都省了,哪里还需要她脏手。
算了,她身为一个老年人,得爱幼,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
吃了顿大餐,打包了些东西,笙歌一行三人就踏上了回徽州新安的路。
正所谓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本来白天还是晴空万里,可到了日落之后却刮起了大妖风,天更是黑的能够滴出墨来,一颗星星都没有。
笙歌住在客栈中,百无聊赖。
唉,没有网络的年代就不能打游戏,好忧伤啊,忧伤的不能自已。
庄周新出的皮肤,她还没有玩够啊……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夜渐渐深了,笙歌却还是精力旺盛。
一定是她在船上的时候睡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