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其实若绯不大喜欢吃这种馅的馄饨,反而比较喜欢荠菜的或者是菜肉的,可惜她的喜好注定是不会受人重视的。
到了礼拜天若绯就要准备去学校了,想到一个礼拜光是路费就要花十块,若绯就提议自己多带点菜和米去学校,干脆半个月回来一次,这样也就能节省一些钱。
若绯这提议并没有人反对,全家一致赞同,说起来若绯年幼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哪里能一直吃咸菜度日,潘志是男人没想到这一茬,汪美云则觉得来回路费贵,这么一来省钱,所以也就没出声。
至于郭舒云是完全没有想到,所以说郭舒云这个妈当得真的是甩手掌柜一个,完全没有注意到孩子这么做是不是不适合。
虽然拿的东西有点多,可是若绯力气也不小,到没有觉得重,看着若绯能自己拿东西,潘志就把吃过午饭的若绯送上车就算完事了。
上了车,东西也不用若绯拿了,这么一来若绯也落得轻松,比起骑自行车,汽车肯定要快不少,这次若绯是吃过饭才去学校的,到县里的时候也跟上次差不多时间。
眼看着时间有富裕,若绯没想立刻就去学校,而是打算在街上逛一逛,主要是她想再买点东西去学校。
(未完待续。)
ps:还是存稿君,小舞姐应该在从常州回来的路上,明天总算能回归正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