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大睡,死的不明不白。
喝酒走夜路已是危险之至,但再带条狗则更为危险。
民间有种说法,狗、猫、狐狸、狼等牲畜野禽极易催生尸变,它们的气息即使两米之外也能被尸体吸纳。如果带狗在身边,狗这种动物特别喜欢到处乱嗅,说不定就会在哪座乱墓边嗅出个尸变。
不过,据说狗能认出活尸,若见到活尸时,狗会吠上一声到两声,但绝不会再叫第三声,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的低声哼哼。
带狗在山里走夜路时,若见到狗突然朝一个人影叫上一两声,然后便在主人跨下慌乱地钻进钻出,那么,记得要马上离开。
离开时要走弯路,九曲十八弯,不能走直路。这是因为直路顺风,常常会把人的气息一条直线地留下了,而活尸辨人便是通过人的气息。走弯路可以在各个方向留下人的气息,打乱活尸的嗅觉。
不过,现在的情况却很微妙,一来这一行人数众多,要想隐藏迷惑活尸很难,二来韩里喝了酒,气息十分旺盛。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曾逸凡身上带着镇龙盘和囚牛锁龙钥,都是上古的神器,带着龙气,这更容易让活尸趋之若鹜。
更何况,那些活尸的数量应该不会少于十只,四散分布呈扇形向尾随而来。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张蒙蒙看向曾逸凡。
“看起来,我们现在靠走是走不掉了。”李少云话落,已经停下了脚步。
对上曾逸凡的眼神,也是同样准备一战的神情。
“哈,那就不走呗。”韩里突然很兴奋的样子道:“学考古的,怎么着也不会怕尸体。”
“教授!”张蒙蒙飞了一个眼刀给韩里。显然,韩里喝酒这个事,可能是引来活尸的大因素,这会儿他还事不关已的样子。活尸和棺材里的白骨能一个层次对话吗?
随着怪响声越来越大,十来个黑影晃动着逼近六人,一时间空气中满是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李少云迅速在地上划了几道线条,摆上了些石块。
月光映出了那些黑影的面目,朦胧间那只是些行动迟缓的人,身上的衣衫破烂不堪,蓬乱的头发上满是杂草,遮去了大半的脸颊,看去像是一些流落街头的乞丐。
一阵夜风刮过,残破的衣衫飘动起来,裸露出的身体竟已是腐烂不堪,恶臭的气味四散不已。风又大了些,其中几个人的头发呼地被卷了去,露出红红的头顶。
“呕——”锦华直接呕了出来,张蒙蒙和腾格也不禁一阵作呕,不必细看也能知道,那红红的头顶,是因为风把腐烂粘连的头皮吹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