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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九十一章 血魔一族的通缉!(3 / 4)

是让梦风略有些头疼的是,他身上的空间戒指简直多的吓人。

当然,这些空间戒指自然不是他的。而是这些年,他从被他斩杀之人的手中夺来,放置在空间戒指内堆积起来的。

因为财迷,梦风对于斩杀他人得来的空间戒指,一直都是来者不拒的。哪怕是其中一些他看过一眼,价值不大的,也会被他暂且给收起来。这不,就堆积了这么一大堆的空间戒指。

一一数过来,他花了大半个时辰,才终于找到眼前这么个水晶头梳。

论起美观漂亮,这把水晶头梳无疑十分符合。

这把水晶头梳,并非是什么宝贝,只是一把用料不同的水晶。

三彩水晶,这是一种十分美观的物质。在大陆上不少实力低微,但有钱的富商,往往都喜欢购置那么些三彩水晶,拿去制作成项链吊坠等各种饰品,佩戴在身上,以彰显他们的雍容富贵。

眼前这把头梳,无疑就是类似的产物。

梦风还有些印象,曾经看过这头梳,具体是将谁斩杀,这他忘记了,不过当时他有印象看过这把水晶头梳,还想着等哪天回去,可以送给苏沐清三女梳头用用。故此当时他才将这扔入了空间戒指。

如果真按照中年男子所说,此物应该能起到些作用。

“血晶手镯,这东西不错。”很快,梦风便找到了第二样美观的东西。并且这东西,是在他才得来的那血刺王空间戒指内所找到的。

血晶手镯,正如其名,是用血晶铸造的手镯。

血晶,这就好比人类印师的印石,在血魔一族中,血晶是他们交易东西使用的货币。因为血晶是由血液凝聚的,所以对于血魔而言,血晶炼化后变成的血液,既是他们的食物,同样也是他们修炼不可或缺的东西。

血晶由血凝聚,虽然略有些血腥,但凝聚成晶体的血晶,却是十分美观的。

那猩红妖异的炫目感,并不见得会比三彩水晶差多少。

并且除此之外,血晶可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观赏性,佩戴在生物身上,他是能增长生物血气的。是治愈一些时常会出现贫血类型疾病之人的有效宝贝。只是可惜,血晶乃是血魔一族的特产,只有血魔才懂得铸造方式。

在血魔一族还未出现前,大陆上血晶可算是一种价值颇高之物。一枚血晶,不亚于一颗地品高级丹药的价值。

除却血晶手镯外,在血刺王的空间戒指内,梦风还找到了一条用血晶和其他材料,融合铸造成的腰带,同样十分的美观。无论男女,戴上都能大大增幅其气质。

另外,就是十几颗现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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