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擦桌子一边嘀咕,“连娘亲都不要了。”
后来老板娘病了。王书生请遍名医,那些老头子摇头晃脑开了一堆药,苦得我闻着都皱眉。可老板娘每次都笑着喝光,还打趣说比她第一次煮的鱼汤强多了。
可天命难违,老板娘还是走了。
那晚的雨下得特别大,我蹲在酒肆灶台抹一夜的眼泪。
也是那天夜里,我亲眼看见老板娘咽气后化作千万点星光消散,而王书生淋一夜雨……
次日清晨,他皱纹消散,面如冠玉,整个人如谪仙般立在晨光里。他临走前把房契地契都留给我,说要去寻老板娘。
“您一定要带老板娘回来啊!”我佝偻着背,追着他喊,“我等你带老板娘回家,我等不了就让我儿子、孙子在这儿等着!”
“你们一定要回来!”
镇上人又说我走了大运,白得这么多产业。
呸!他们懂什么?
我和儿子们日夜打理着这些铺子,连账本都不敢弄皱——这都是老板娘的家当,她迟早要回来的。
我活到七十八岁那年,已经是个老福伯了。临终前,我迷迷糊糊看见两道身影踏着晨光走进来。女的明艳如初,男的俊朗依旧,可不就是老板娘和王书生!
“阿福,”老板娘俯身摸摸我花白的头发,“还想继续给我当店小二吗?”
我浑浊的老眼突然清亮起来,一骨碌从病床上爬起:“想!”
现在嘛,我在王书生的家里当门房。我儿子管着他们在人间的产业,孙子有灵根,虽然是最差的灵根,但也在一个叫云天宗的仙门当弟子,很有当仙人的资质。
青霖镇的老街坊要是知道,准又要说:阿福真是最有福气的人!
这话我认。跟对主子,直接带着全家鸡犬升天。
所以说啊,选择大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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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琳琅想要阿福永远当家仆的……嗯,阿福成福伯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