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宴臣住的公寓离办公楼很近,看起来不常住,衣帽间里也只有几套换洗的衣服。一百二十平,装修现代化,看起来像五星级酒店的套房一样精致整洁,但就是什么没什么人气。
太阳落山的时候,月莎还下意识找阳台,没看到晾起的衣服,而是一整面落地窗,头顶上的落日余晖是那样绮丽,整个城市亮起的霓虹灯就在脚下。
饭香味从厨房飘了出来,下班回来的男人是提着公文包,穿着得体修身的西服,哪怕忙碌了一天,外表仍然一丝不苟,袖口处缀着亮晶晶的蓝宝石袖扣,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视线穿过镜片落在她身上。
被她盯着,孟宴臣不好意思地抿了唇,轻声说道:“我回来了。”然后尴尬又无措地杵在原地,仿佛这里不是他家一样。
如果宋焰是那野蛮生长的野草,那孟宴臣就是那藏在灌木丛中的含羞草。
月莎走到他面前朝他伸开双臂,要抱抱的姿势。孟宴臣显得有些拘束,温热的手生疏地抚上她的背,“累不累啊今天,走一天路了,腿酸吗?我给你揉揉?”
“唔…有点,你抱我回房间。”
毕竟家里还有做饭阿姨,在客厅揉脚不合适。
霸总见多了,害羞的霸总还是头一次见,月莎揪着他红红的耳朵,轻轻地揉着扯着,他不恼不吭声,耳朵却越发得滚烫。
爱画画的人,看到一张白纸在面前,总会感到手痒。
孟宴臣弯着身子将她抱到床上,她的手没松开,一手抱着他的脖子,一手揪着他的耳朵,让他重心不稳,一个踉跄埋到她颈窝间,两手撑在床上才不至于压到她。
“想干什么?”
清冽的嗓音顿时变得低哑起来,从耳边擦过,月莎捧起他的脸,托举着对视,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看着他,看得他满脸通红,呼吸变得沉重,突起的喉结上下滚动着。
浓秀长媚眼弯成一弧笑眼,被她那双漂亮的眼睛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什么都没做,气氛已经逐渐被暧昧取代。
“要吃饭了。”孟宴臣小声地提醒她,眼神逃避似的,垂眸看着她的手。
“可是我现在不想吃饭。”
“那—”
孟宴臣被她轻轻推开后,又被她拽着领带拉上床,趴在他身上的女孩,低头的模样格外柔美,满头青丝顺着颈侧稍稍滑落,面带微笑,声音甜美,精致的眉眼直勾勾的盯着人看却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