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莎决定再留一段时间,不只是因为巴太,更多的还是这里的风景。阿勒泰是一个让人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神的自留地,牧羊人的可可托海,秘境里的喀纳斯,上古时代遗留的冰川与古湖,都分布在这里,不把所有风景看遍了,都会心存遗憾。
她愿意留下来,巴太是开心得跳脚,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给她当马骑也可以,洗衣服这种小事,他一口就应下。
特意挑了个没什么人来的地方,靠近白桦林,巴太躲着人鬼鬼祟祟来到湖边,兜里的小裤裤刚拿出来,结果托肯和小卖部老板娘的女儿突然就从树林里钻出来,两个人都拿着篮子,捡蘑菇木耳来的。幸亏他手大,用一抓,粉白蕾丝的小裤裤全攥在手心里,托肯只看到了他另一只手提着的搓衣板。
“你给我买搓衣板了!”托肯欣喜若狂,跑到他面前拿起搓衣板爱不释手地来回摸索着。
巴太只想着衣服里揣的林争辉那条裙子还有手上的小裤子,听说那裙子四头羊都买不到,他想把搓衣板要回来,却注意到托肯那双干裂粗糙的手,他顿住了。
林争辉的手像白玉雕刻一样精致细腻,而托肯这双手和她一对比,简直没眼看,可她们两个的年纪,不过才差了三岁。
托肯想要搓衣板的事情已经说了好久好久,哥哥没给她买,爸爸没给她买,巴太总是听了就忘,他唔了一声,托肯望着他,眼里饱含兴奋的泪水,语气哽咽,“谢谢,巴太,你真是个好孩子。”
“那个…”
在一旁默默站着的文秀开了口,声音小小的,弱弱的,巴太一看过去,她立马低着头,胆小的要命。
“这个搓衣板…不是我家买的吧,我家没有这个款式。”
托肯一听这话,愣愣地看向巴太,那眼神好像随时都要伤心破碎。
巴太:“…”
文秀这张嘴,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我…从林争辉那拿的,我看这个漂亮,特意给你拿的。”巴太双手放到背后紧握,一个搓衣板而已,是啊,他怎么就不能早点给托肯买,她的手不至于这么粗糙,也不至于因为一个搓衣板哭,他只觉得羞愧难当。
好在托肯信了,林争辉的搓衣板,那肯定是最好的,她更加喜欢了,大红色的越看越漂亮,“晚上带小辉来吃饭,我要烤一头羊羔仔!”
还有这好事!巴太瞬间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巴太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