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每个人都想成为我的宿敌(4k)
对于史密斯·奥德加来说,最近这段时间可以说是他在个人博客上最煎熬的一段日子——
作为周易的粉丝,因为极其擅长在博客上发表意见的缘故,阴阳怪气有一手的他在过去的一年里很快就凭借着当上小粉头的机会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年仅20岁的他不能说是从此飞黄腾达,最起码也能说是在学校有美女环绕了。
当然,这也就造就了另外一个问题——嘲讽、谩骂与打架。
因为校里校外还有埃米纳姆的粉丝,铁杆粉丝。
试问整个旧金山谁不知道埃米纳姆在去年与周易之间发生的过节?
“我的《以父之名》之前在欧美火爆我都没有发声、没有发新歌,就是因为我不想蹭这一波热度。
“不不不,那是韩国人不要脸硬凑的,韩国不配……”
虚伪的面具被极重的鼓点生生扯下,不断重复的“enemy”与背景音中那仍然在说“lookoutforyourself”的嘶哑嗓音相互衬托!
“我找了下中国的新闻,那个宿敌已经坐牢去了,韩国的是……李贞贤?”
可任凭埃米纳姆如何气炸,目前都无法影响周易的粉丝们乃至于来看热闹的路人听众们对周易产生一些好感——
只不过,就在他准备下课换个教室时,来自于好友的一个消息倒是让他顿时兴奋了起来——
“纯路人,斯派克真的有很多敌人吗?”
你这他妈不是在提纯粉丝?!
“虽然我知道明星自己怼人很正常,但像斯派克这样公开对粉丝说放着我来的大明星,这还是头一回啊。”
哪怕人在中国的周易不回应,他都要找人跟这群傻逼汤姆粉死磕到底。
乍一看之下,这都很符合广义上的摇滚定义。
第一段的压抑,第二段的释放,随之而来的,便是一段出乎了所有人预料的说唱!
语速!
极快的语速!
这一长段rap快到下意识瞪大了双眼的史密斯听起来都有些呼吸困难,头皮发麻!
这可是嘻哈!是埃米纳姆最为擅长的领域!
因为新歌发布的缘故,埃米纳姆同样是第一时间看到了博文,情绪本就容易上头的他肺差点没气炸了,但苦于文化程度不高,也就只能化身妈惹法克侠。
“难以置信!斯派克居然在一首突破自我的摇滚歌曲里插入了rap桥段,而我不仅没有感到丝毫的厌恶,反而会迫切的想要他rap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