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根据这一事件写出小说《2666》。
通篇是暴力、凶杀、悬疑……和《百年孤独》一样,人物众多、支线众多,有的故事似乎还没有结局,读起来比较烧脑——典型的拉美小说。
原时空确实有《2666》这本书,和另一本书《南方高速》并称为后拉美文学时代最杰出的巨作。
小说出炉后,当年即被《纽约时报》和《时代》选为“年度最佳小说”,后又被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评为“最佳小说”,这是美国最为权威的文学奖之一。
原作取材于墨西哥北部边境城市的连环杀人案,写了几个各自独立、却又相互串联故事,余切如今把背景改为发生在哥伦比亚餐馆的屠杀案。
本来是个大工程,但因为这段时间的海明威式“特训”,使得余切操作起来如鱼得水。
他很快就写出开篇,拿去给马尔克斯看。
马尔克斯起初不以为意,看完之后很吃惊:“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比一个拉美作家,还要像拉美作家了。”
《2666》原著小说的写法很有意思,故事线极为跳跃,复杂,多条故事线汇集在一起,然后又一下炸开,很有张力,在当年是很见功夫的手法。
所探讨的话题,更是牵扯到了宗教、战争、悬疑、谋杀……典型的拉美特色。
这种写作手法在内地作家中几乎是见不到的,十分新颖。
比如刘芯武写了个《钟鼓楼》,只是使出了这一手法的皮毛,当年度就入选茅盾奖候选名单。
小说原著中有个“不存在的德国作家本诺·冯”,类似于“马孔多小镇”那样,属于一个文学意象。余切就把这个“本诺·冯”改成马尔克斯,他特地来征求马尔克斯本人的意见。
“加博,我准备在一本小说中写到你本人,你觉得怎么样?”
马尔克斯道:“我在你的小说中,死了吗?”
余切开了个玩笑:“我是写下剧本的上帝,我怎么会让你死呢?”
马尔克斯大笑道:“那就把我写上去吧。”
余切真走上了“马尔克斯曾经走过的道路”,他白天调查发生在波哥大的餐馆屠杀案,晚上查阅资料,把屠杀案和小说串联到一起。
《2666》是一个代称,意思是在遥远的未来。书中表达一种悲天悯人的价值观——人类将要无尽的纷争、欺骗继续到2666年,这一个在当前看来遥不可及的时间。
又由于,这本书埋下许多伏笔,其中一些故事线并没有结局……也被读者认为,这些谜题要到2666年才能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