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进行消灭,没有理由,就像是清除害虫那样的天经地义。
人会因为吃肉而产生羞愧吗?
当然不会的。
而印第安人就是那些被拖去宰了的牲畜。
这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它的存在足以击溃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自以为是的社会道德,因为那一触即溃。
根据美国自己的史学家记录:印第安人被白人围在烈火中焚烧,他们好不容易从烈火中逃出来,却又被刀剑所砍杀,有的印第安人甚至直接被剁成了碎片,他们被屠杀的速度很快,很少有人可以逃出来。
余切看到这些资料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正在写《地铁》三部曲,他发觉其中的一些可以融入到小说中。
印第安人因为死得太快,导致印第安人原有的文化被打乱了,失传了。
印第安人失去了自己的文字,失去了自己的语言,也逐渐失去了自己的首领和部落关系,没有了这些,印第安人就不能被称之为印第安人;莫马迪的崛起弥补了这种空缺,他通过考古写出了一系列印第安文学作品,把这些人团结到一块儿。
但是,莫马迪毕竟独木难支,他用英文写印第安历史小说,就像是修真世界里面那些“空证”出道果的天才,而他一旦死去,接下来的人当然无法继承他的事业。
此时,发生在拉美世界的“哥伦比亚之旅”,促使莫马迪注意到了余切这个作家,他想办法和余切处好关系,他相信有一天这些友谊可以得到回报。
印第安人确实在买余切的书。
在莫马迪这个人的带领下,余切的小说诡异的出现在了印第安裔开设的赌场,是一种幸运符号。
一些赌客们输急眼了不再画十字,也不再做法事,而是在脑子里面冥想余切的小说鸡汤。
卡门飞去印第安人保留区进行调研,回来后说:“我相信你的书中,有约六分之一是印第安人来购买的,他们既不看,也不读,就像是戴在头上的羽毛和穿在身上的皮衣,他们把你的书当做装饰品。”
“但你应当重视这个市场!因为它是另外一个华人社会。”
八十年代,全美一共不到一百万的华裔,严格来说这些殷商后裔比华人更多。三千万的海外华裔中,绝大部分人其实在东南亚居住。
这还真能搞成我的基本盘啊!
余切冥思苦想,如何把印第安人的悲催历史,整到《地铁》里面去,因为他手上还未出版的小说只有这一部。
此时稿子的初版已经完成。
他必须要坐实他“核子文学”创始人的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