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古战场第一天的时候,林云赶到不夜城门口时,狐清儿已经走完了仙路,所以他不知道狐清儿的名字。
林云走仙路的时候,虽然弄出了很大的动静,可知道他来历的人也仅仅是极少数的东荒域众人而已。
这些来自东荒域的人在古战场中非常低调,没有将林云的身份到处乱说,所以狐清儿认识林云,但也不知道林云的名字。
很神奇,两人认识了七天,欢好了七天,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然而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林云哑然失笑,询问起了狐清儿的名字。
女人口吐馨香,一字一句地道:“狐——清——儿。”
说完后,女人同样问起了林云的名字。
林云没有隐瞒,如实告知。
“林云,林云......”狐清儿喃喃自语了几遍,随后不知想起了什么,眨了眨眼睛,从床上坐起。
林云疑惑地看着狐清儿,同样坐了起来,狐清儿右手一摸,从纳戒中取出了两件东西。
一支毛笔和一瓶墨水。
毛笔是普通的毛笔,墨水却不是普通的墨水,瓶盖还未打开,林云便感受到了瓶中透着一股极强的规则之力,这股规则之力中甚至包含了时空、吞噬等天地至高法则。
他虽然没有猜错的话,这瓶墨水应该是十分罕见的“千秋墨”。
千秋,千秋,用千秋墨写出来的东西,几乎可以达到万年不褪色的程度,属于比较珍贵的灵物,若是写在身上,哪怕是生死境强者把整块皮肤扒下来重新生成肉身,痕迹也不会消散,因为千秋墨铭刻的是气息血脉道则。
除非能找到那种极其逆天的灵物重塑肉身,否则只要一个人的血脉气息不变,那千秋墨便永不消散,一生伴随。
手臂上有千秋墨,哪怕你把手臂砍了重新长出来的手臂也会带着千秋墨,非常逆天。
林云脸上的疑惑更甚,不明白狐清儿拿这种墨水出来做什么。
好在狐清儿也没有让林云猜太久,不一会,女人便将笔墨递给林云道:“我也不知道你对我们狐族有多少了解,你可能听说过我们狐族之人擅长采补之术,喜欢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你可能觉得我们狐族之人大都生性放荡,人尽可夫,人尽可妻,视情爱如儿戏。”
“理论上来说,这倒也不算错,因为很多狐族之人确实就是这种行事风格。然而我还是想说一下,这是普通的狐族,代表不了全部。我们天狐一族就不是这样,我们天狐讲究愿得一人,白首不离,要么终生不嫁不娶,要么便只认准一人。从青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