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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冲出。
千人冲出。
三万人,齐齐冲出,朝着秦命杀去。
“死狗,松口吧,我怕一会儿杀的人太多,你会被地上的血淹死。”
“汪!”
狗爷叫了一声,但仍不松口。
“既然如此,那你便有幸见我秦某人,一人独战三万兵的一幕了。”
话音落下,秦命袖袍一抖,诛天笔落于手中。
“器灵,今日我以人间血蕴养于你,尽兴就好,可别贪多。”
嗡!诛天笔浑身光芒一颤。
见状,秦命嘴唇一勾,缓步上前。
笔起,笔落,血横生,流一地。
一朝英雄拔剑起,又是苍生十年劫。
可秦命手中握的不是剑,而是笔。
但笔锋所向,未必没有剑锋的凌厉。
本是儒生手中用以书写文章的物品,今天落在秦命的手中,却是成为杀穿乾元的第一等杀伐之器!一笔划出,无数狼毫化为钢铁寒芒,穿心过,穿喉咙而过,穿眉心而过。
秦命没有浪费任何一根狼毫,狼毫杀穿一人之后,上面不曾留有丝毫血迹,光滑无比。
它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样,收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
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只是它一出一回,这洛城之前,便有数十人丧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笼罩,任何刀剑都无法接触他的身体。
这就是真正的武道强者与凡人的区别,连他的身体都碰不到,如何能杀了他?
但这些人想不到这么多。
在他们眼中,秦命是一块砖头,一块敲门砖,门的这里是平凡庸碌一生,门的后面是极尽荣华,享受人世间人人羡慕的极乐。
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每个男人似乎都有这样的执念。
所以他们顾不了这么多,即便是死,他们也要赌一次。
万一赌赢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们。
他们可以为了荣华富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惜生命。
这种勇气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着,他绝对不死。
他有仇要去报,他有心爱的人在等他,他还有那些曾经的现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觉得他就算是死,也应该死的波澜壮阔。
秦命向前走着,每一步都走的很稳。
他本该是个死人,但他侥幸重生一世,那么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还要稳,走的路也要更加稳健。
诛天笔的狼毫不断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