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协议转让土地的年代里,土地的如何转让,权力都是在当地政府的手里,所以,陈宁的这项规定的出台,虽说在法律上有些牵强,但是这是保证了明山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法制还不是特别健全的年代里,往往这些地方上的规定,实施起来要比法律来得有效。
“老板,明山区的那个土地回收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了,我们公司已经受到了明山区房地局和明山区新城区管委会的通知。要求我们在两个月之内,对已经超过两年的土地进行开发或者转让给有开发能力的公司进行开发。不然,明山区政府将按照这个规定回收我们的土地。”孙浩急急忙忙的跑进万毅的办公室,汇报道。
“孙浩,上次你跟明山新城区的管委会主任是怎么谈的,有没有告诉他们,我是谁?”万毅也感到很惊讶,连忙问道。
在万毅的记忆中,只要提及自己是省委万副书记的儿子,在之江的各个地区,基本上所有的领导都要卖三分面子的。万副书记在之江省不但是主管党群的副书记,堂堂的第三把手,而且也是之江本地势力的领军人物。在某种程度上,万副书记在之江的权势已经超过了省长郭明,跟省委书记周长平也隐隐有分庭抗礼之势。
万毅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明山区竟然不给他的面子,在孙浩已经暗示和警告过以后,还是颁布了这个土地回收规定。万毅认为这个规定,很明显就是冲着他的金城房地产公司来的。因为,金城房地产公司在明山新城区一共圈了近五十万平方米的经营性土地,而且有将近三十五万平方米的土地已经过了两年的期限。也就是说,按照明山区政府这个新规定,金城房地产公司,要么在两个月之内开发这三十五万平方米的地块,要么把这些地块转让给有实力的开发商。否则,明山区政府将以当初的土地转让价格加上这两年的正常银行利率予以收回。不管是开发还是转让都是万毅所不愿意的,更不要提回收了。
“老板,我当时跟那个新城区管委会的主任张海阳谈的时候,就警告过他们,我们是决不会听从他们的建议,开发这些地块的。而且我还暗示他,我们公司不是他们明山区的哪个领导能得罪得起的。我们公司的老板是姓万。这样的暗示,就是再笨的领导也能猜到我们公司是和万书记是有关系的。没想到,他们还是颁布了这一规定。老板,我们现在怎么办?”孙浩急急的解释了他和张海阳谈话的情况,然后问道。